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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田杯”全国业余网球俱乐部赛本月开幕 全国网球业余高手再战鹏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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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shiyuchun
-- 时间:2009/11/12 21:48:07
-- “福田杯”全国业余网球俱乐部赛本月开幕 全国网球业余高手再战鹏城
“福田杯”全国业余网球俱乐部赛本月开幕 全国网球业余高手再战鹏城 发布: 2009-11-12 17:22 | 作者: 马拉特 | 来源: 本站原创 | 查看: 13次 一项全国业余网球的顶级赛事——2009(第二届)“福田杯”全国业余网球俱乐部公开赛将于11月28日在深圳市福田区点燃战火。比赛将进行三天,总奖金达到10万元。届时来自全国各地的数十支业余俱乐部队伍、数百名运动员将汇聚鹏城,同场竞技。
该项赛事是中国网球协会为推动群众性网球健身活动的普及和提高、倡导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促进民间网球俱乐部的发展而鼎力打造的全国性业余网球团体赛事。
本次公开赛由中国网球协会和深圳市体育总会联合主办,福田区体育总会、深圳市群星网球俱乐部、北京中网泰尼斯体育发展中心承办,11月28日至30日在深圳群星网球俱乐部(黄木岗网球中心、景田网球中心、莲花体育中心)举行。
本次比赛采用团体赛形式,由青年组男子双打、常青组男子双打、混合双打三场单项比赛组成,全国各地的民间网球组织均可组队参赛,包括常住在中国境内的外籍人士也可通过加入当地民间组织的形式参与本届赛事。参加比赛的网球组织除了可以在中国网球协会免费注册以外,还可以获得中国网协的赛事积分,以及参加中国网协今后组织的各项活动。本届比赛将采用Dunlop比赛用球。
2009全国业余网球俱乐部公开赛 竞赛规程
一、赛事名称 2009全国业余网球俱乐部公开赛 二、主办单位 中国网球协会、深圳市体育总会 三、承办单位 深圳市福田区体育总会、深圳市群星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四、运营单位 北京中网泰尼斯体育发展中心 五、冠名单位 (待定) 六、赞助单位 深圳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爵摩仕体育用品(深圳)有限公司 七、比赛日期和地点 2009年11月28—30日在深圳市群星网球俱乐部(黄木岗、景田、莲花网球中心)举行。 八、比赛项目 团体赛,每场团体赛由3个单项比赛组成: 青年男子双打、常青男子双打、混合双打(比赛按此顺序进行)。 九、参赛单位 全国各级网球协会、俱乐部和群众自发性网球组织均可组队参赛。 十、参赛选手资格 1、国内业余选手和长期在中国工作生活学习的外籍业余选手均可参赛。 2、参赛选手必须是业余网球爱好者,专业网球运动员和退役专业网球运动员谢绝参赛。业余选手的身份认定按照中国网球协会《业余网球选手身份认定规则(2009版)》执行。 参赛选手应为目前未在且未曾在中国网球协会注册,并且没有参加过国际、国内网球巡回赛或相同性质比赛者。港、澳、台地区和外籍参赛选手应为未参加过ITF、ATP、WTA各级别赛事者。 因资格不符,舞弊参赛产生的一切损失,由参赛选手个人自行承担。 3、各单项比赛年龄要求: 1)青年男双,30至60岁(1979年12月31日前—1949年1月1日后); 2)常青男双,41至60岁(1968年12月31日前—1949年1月1日后); 3)混合双打,女子30至60岁(1979年12月31日前—1949年1月1日后);男子36至60岁(1973年12月31日前—1949年1月1日后)。 4、不允许跨年龄段参赛;每位选手只能代表一支俱乐部参赛。 5、参赛选手应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赛事监督、裁判长和临场裁判有权检查参赛选手的有效证件原件,如认定伪造证件,将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 6、参赛选手必须经医疗机构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合参加该项比赛。赛事组委会统一为参赛选手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7、中国网球协会有权对选手的参赛资格做出最终决定。 十一、参加办法 1、各参赛单位可选派或指定领队、教练各1人,均可由参赛选手兼任。 2、每个参赛队由6至8名选手组成,其中,男选手不少于5人、女选手不少于1人。各队可自主决定是否选派候补选手参赛。 3、在一场团体赛中每位选手只能参加1个单项比赛,不得兼项。在一场团体赛中每个俱乐部最多只能有2名中国大陆以外地区(外籍或中国台湾、香港、澳门地区)的选手上场比赛。 十二、比赛办法 1、比赛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为分组循环赛,小组第一名出线;第二阶段为淘汰赛,决出前四名。 2、团体赛采用3场2胜制。第一阶段必须打满3场;第二阶段先胜2场者为胜,余场不再进行比赛。 3、两阶段比赛均采用6局先胜制和平局决胜制。 4、循环赛决定名次的办法:循环赛按获胜次数多少决定名次;如两队获胜次数相等,按两队相互比赛的胜负决定名次;若三队或三队以上获胜次数相等,则按在同一小组中净胜场数多少决定名次;再相等,则按净胜局数决定名次;仍相等,则按净胜分数决定名次;再相等,由组委会组织抽签决定。在同一轮次判定名次中,还剩两队仍相同,则按其胜负关系决定顺序。 5、每次团体赛前,各俱乐部按规定填写出场顺序表一式两份,由领队或教练员签字后,于赛前15分钟在公开场合下,比赛双方同时将该表递交赛会值场裁判员,经审查合格后将其中一份同时交予对方。 第一阶段分组循环赛2:0情况下可以换人,其他情况下参赛俱乐部应按出场名单进行比赛,不得临时换人。 十三、竞赛规则 采用中国网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网球竞赛规则》。 十四、抽签 1、按中国业余网球排名(CTA-Rankings)双打积分设立种子,每个俱乐部计算排名最高的5位男选手和1位女选手。种子、非种子、轮空位置的抽签将采取必要的人为控制,种子的分布采用国际网联竞技规则规定执行。 2、2009年11月27日20:00举行抽签仪式,各参赛队派代表参加。不能参加者,由组委会代抽。(具体地址另行通知)。 十五、比赛用球 1、比赛使用“Dunlop”比赛用球; 2、每场比赛使用3只新球。 十六、场上指导 比赛中,允许各俱乐部的教练员或领队1人在选手交换场地时进行指导,其他人不得进入比赛场地。如在非指导时间内进行指导或有碍比赛,临场裁判有权令其退场并按行为准则进行处罚。 十七、奖励办法 比赛设总奖金10万元人民币,奖励前16名。奖金分配如下: 名次 第1名 第2名 第3名 第4名 5-8名 9-16名 数额 30000 20000 10000 8000 4000 2000 获得奖品、奖金的选手个人所得税自行负担,由赛事组委会代扣代缴。 获得比赛1—8名的俱乐部颁发奖杯。 十八、违反行为规则的处罚 1、参赛选手违反行为准则,给予三级罚分(警告、罚分、罚局)的处罚。 2、对比赛中发现的冒名顶替,不符合参赛选手资格,围攻谩骂裁判员、对方选手或工作人员以及罢赛和无正当理由弃权等情形,视情节轻重给予四级处罚(警告、罚分、罚局乃至取消该比赛成绩)。 十九、申诉 申诉由俱乐部领队或教练代表俱乐部向组委会提出,不受理参赛选手个人申诉。 申诉时应交纳申诉费1000元,组委会方可受理申诉进行核查,否则不予受理。申诉成功,申诉费退还;否则申诉费不予退还。 为维护竞赛编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如对选手资格有异议,应由参赛俱乐部领队在抽签仪式前提交书面材料向组委会申诉,申诉方承担举证责任。比赛抽签后一律不再受理任何选手资格申诉。 二十、报名 1、报名日期 第一次报名:2009年11月15日前,内容:是否组队参赛; 第二次报名:2009年11月21日前,内容:确认队伍名单。 2、报名方式 1)通过中国网球协会会员赛事信息系统报名 参赛选手可通过中国网球协会会员网(http://www.imcta.cn)免费注册成为赛事信息系统用户,然后通过系统的报名功能报名参加本项赛事。参赛选手也可以直接访问会员赛事信息系统网址http://play.imcta.cn进行注册报名。 2)通过报名点报名 ▲北京报名点:北京中网泰尼斯体育发展中心 地址:北京市崇文区龙潭路甲3号翔龙大厦D13 邮编:100061 报名热线:4008-111-520 传真:010-80115555-385114 Email:wq@tennis.org.cn ▲ 深圳报名点1:深圳市群星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市场拓展部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滨海大道与沙嘴路交汇处福田体育公园 邮编:518048 报名热线:0755-23810083; 联系人:王筱婷 传真:0755-23810083 Email:cocoxiaoting@hotmail.com;stefan2001@sina.com QQ:85486276(王筱婷),13419220(赵俊东) ▲ 深圳报名点2:黄木岗网球中心 地址:深圳市笋岗西路3072号黄木岗网球中心市二医院旁 邮编:518000 报名热线:0755-83222162; 联系人:谈东宇 传真:0755-83225552 Email:sus_2009@126.com ▲深圳报名点3:景田网球中心 地址:深圳市景田北街与景田西路交汇处 邮编:518000 报名热线:0755-83161639; 联系人:武威 传真:0755-83160460 Email:sus_2009@126.com ▲深圳报名点4:莲花体育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与景田南四街交汇处 报名热线:0755-22699666; 联系人:徐盛 传真:0755-22699333 Email:sus_2009@126.com 3)现场报名或电话报名应填写统一的报名表。电话报名请于2009年11月21日前将报名表传真、邮寄或Email至组委会。 3、报名费 报名费每队600元,在2009年11月25日前一次性缴齐,未缴费的俱乐部视为自行退赛;11月25日以后俱乐部退出比赛,概不退费。 俱乐部可通过邮局汇款、银行转账或到报名点缴费。 ▲ 邮局汇款 收款人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沙福强路福田体育公园内综合楼二楼 收款单位:深圳市群星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55-23810086(深圳市群星体育发展有限公司财务部) ▲银行转账 账户名称:深圳市群星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行新秀支行 银行账号:816006910008091001 4、参赛俱乐部名称 参赛俱乐部名称由三部分组成: 1)第一部分代表所在行政区域,如“北京”、“湖北”等; 2)第二部分为俱乐部名称,如“泰尼斯”、“群星”等,同一区域内俱乐部名称不得重复; 3)第三部分可以使用“俱乐部”、“队”或“球会”等称谓。 例:一个完整的俱乐部名称可以为“北京泰尼斯俱乐部”或“深圳群星队”。 5、资格审查和公示 11月21日报名截止后,汇总各队报名名单,由中国网球协会进行参赛选手资格审查。 经资格审查,组委会接受报名的各俱乐部报名名单在中国网球协会会员网(http://www.imcta.cn)公示。 参赛俱乐部可在11月27日抽签仪式前对参赛选手资格提出申诉。 二十一、报到 1、报到时间:裁判长、裁判员、工作人员和各代表队均应于11月27日18:00前报到。 2、报到地点:深圳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各参赛俱乐部报到时,参赛选手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组委会现场采集参赛选手数码照片。 二十二、服装要求 为提高业余网球比赛的水平,参赛选手应穿着符合网球比赛要求的服装上场比赛,不宜穿着其它运动项目服装。除天气原因,不得穿长衣长裤上场比赛。 参赛选手比赛服前胸或后背可印制代表各自俱乐部的文字、图案或商标,总面积不得超过400平方厘米。 参赛选手应佩戴组委会指定标志上场比赛。 二十三、赛事监督、裁判长、裁判员 赛事监督、裁判长由中国网球协会指派,副裁判长和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裁判员应具有一定业务水平,公平、公正,能胜任裁判工作。 二十四、医生 比赛现场安排有经验的医生处理参赛选手的伤病,并提出处理意见。 二十五、参赛费用 各参赛队往返旅差费、食宿费、医疗费等各项参赛费用自理。 二十六、中国网球协会和赛事组委会出于公益目的和赛事本身宣传目的,有权无偿使用参赛选手的集体或个人肖像、影像及姓名等相关权益。 二十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十八、本规程解释权、修改权属中国网球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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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高教练
-- 时间:2009/11/12 23: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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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祝各位运动员取得优异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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