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iyuchu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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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刺客 贴子:363 积分:1328 网币:0 注册:2006-0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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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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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30日-11月1日"福田杯"全国业余网球俱乐部公开赛 |
一、赛事名称 2010全国业余网球俱乐部公开赛 二、主办单位 中国网球协会、深圳市文体旅游局 三、承办单位 深圳市福田区体育总会、深圳市群星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四、运营单位 北京中网泰尼斯体育发展中心 五、冠名单位 (待定) 六、赞助单位 深圳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爵摩仕体育用品(深圳)有限公司 七、比赛日期和地点 2010年10月30—11月1日在深圳市群星网球俱乐部(黄木岗、景田、莲花网球中心)举行。 八、比赛项目 团体赛,每场团体赛由3个单项比赛组成: 青年男子双打、常青男子双打、混合双打(比赛按此顺序进行)。 九、参赛单位 全国各级网球协会和群众自发组织的俱乐部均可组队参赛。 十、参赛选手资格 1、国内业余选手和长期在中国工作生活学习的外籍业余选手均可参赛。 2、参赛选手必须是业余网球爱好者,专业网球运动员和退役专业网球运动员谢绝参赛。业余选手的身份认定按照中国网球协会《业余网球选手身份认定规则(2010版)》执行。 参赛选手应为目前未在且未曾在中国网球协会注册,并且没有参加过国际、国内网球巡回赛或相同性质比赛者。港、澳、台地区和外籍参赛选手应为未参加过ITF、ATP、WTA各级别赛事者。 因资格不符,舞弊参赛产生的一切损失,由参赛选手个人自行承担。 3、各单项比赛年龄要求: 1)青年男双,30至60岁(1980年12月31日前—1950年1月1日后); 2)常青男双,41至60岁(1969年12月31日前—1950年1月1日后); 3)混合双打,女子30至60岁(1980年12月31日前—1950年1月1日后);男子36至60岁(1974年12月31日前—1950年1月1日后)。 4、不允许跨年龄段参赛;每位选手只能代表一支俱乐部参赛。 5、参赛选手应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赛事监督、裁判长和临场裁判有权检查参赛选手的有效证件原件,如认定伪造证件,将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 6、参赛选手必须经医疗机构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合参加该项比赛。赛事组委会统一为参赛选手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7、中国网球协会有权对选手的参赛资格做出最终决定。 十一、参加办法 1、各参赛单位可选派或指定领队、教练各1人,均可由参赛选手兼任。 2、每个参赛队由6至8名选手组成,其中,男选手不少于5人、女选手不少于1人。各队可自主决定是否选派候补选手参赛。 3、在一场团体赛中每位选手只能参加1个单项比赛,不得兼项。在一场团体赛中每个俱乐部最多只能有2名外籍队员(中国台湾、香港、澳门地区属于中国队员)的选手上场比赛。 十二、比赛办法 1、比赛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为分组循环赛,小组第一名出线;第二阶段为淘汰赛,决出前四名。 2、团体赛采用3场2胜制。第一阶段必须打满3场;第二阶段先胜2场者为胜,余场不再进行比赛。 3、两阶段比赛均采用6局先胜制和平局决胜制。 4、循环赛决定名次的办法:循环赛按获胜次数多少决定名次;如两队获胜次数相等,按两队相互比赛的胜负决定名次;若三队或三队以上获胜次数相等,则按在同一小组中净胜场数多少决定名次;再相等,则按净胜局数决定名次;仍相等,则按净胜分数决定名次;再相等,由组委会组织抽签决定。在同一轮次判定名次中,还剩两队仍相同,则按其胜负关系决定顺序。 5、每次团体赛前,各俱乐部按规定填写出场顺序表一式两份,由领队或教练员签字后,于赛前15分钟在公开场合下,比赛双方同时将该表递交赛会值场裁判员,经审查合格后将其中一份同时交予对方。 第一阶段分组循环赛2:0情况下可以换人,其他情况下参赛俱乐部应按出场名单进行比赛,不得临时换人。 十三、竞赛规则 采用中国网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网球竞赛规则》。 十四、抽签 1、按中国业余网球排名(CTA-Rankings)双打积分设立种子,每个俱乐部计算排名最高的5位男选手和1位女选手。种子、非种子、轮空位置的抽签将采取必要的人为控制,种子的分布采用国际网联竞技规则规定执行。 2、2010年10月29日20:00举行抽签仪式,各参赛队派代表参加。不能参加者,由组委会代抽。(具体地址另行通知)。 十五、比赛用球 1、比赛使用“Dunlop”比赛用球; 2、每场比赛使用3只新球。 十六、场上指导 比赛中,允许各俱乐部的教练员或领队1人在选手交换场地时进行指导,其他人不得进入比赛场地。如在非指导时间内进行指导或有碍比赛,临场裁判有权令其退场并按行为准则进行处罚。 十七、奖励办法 比赛设总奖金10万元人民币,奖励前16名。奖金分配如下: 名次 第1名 第2名 第3名 第4名 5-8名 9-16名 数额 30000 20000 10000 8000 4000 2000 获得奖品、奖金的选手个人所得税自行负担,由赛事组委会代扣代缴。 获得比赛1—8名的俱乐部颁发奖杯。 十八、参赛运动员排名积分 1、赛事采用中国网球协会“中国业余网球排名(CTA- Rankings)”系统,参赛选手可以获得中国业余网球排名积分。积分办法如下: 2、参赛积分10分;胜场分:每场10分。 3、积分计算执行中国网球协会公布的最新积分计算规则。中国网球协会保留调整积分分值和计算方法的权利。 十九、违反行为规则的处罚 1、参赛选手违反行为准则,给予三级罚分(警告、罚分、罚局)的处罚。 2、对比赛中发现的冒名顶替,不符合参赛选手资格,围攻谩骂裁判员、对方选手或工作人员以及罢赛和无正当理由弃权等情形,视情节轻重给予四级处罚(警告、罚分、罚局乃至取消该比赛成绩)。 二十、申诉 申诉由俱乐部领队或教练代表俱乐部向组委会提出,不受理参赛选手个人申诉。 申诉时应交纳申诉费1000元,组委会方可受理申诉进行核查,否则不予受理。申诉成功,申诉费退还;否则申诉费不予退还。 为维护竞赛编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如对选手资格有异议,应由参赛俱乐部领队在抽签仪式前提交书面材料向组委会申诉,申诉方承担举证责任。比赛抽签后一律不再受理任何选手资格申诉。 二十一、报名 1、报名日期 第一次报名:2010年10月15日前,内容:是否组队参赛; 第二次报名:2010年10月21日前,内容:确认队伍名单。 2、报名方式 1)通过中国网球协会会员赛事信息系统报名 参赛选手可通过中国网球协会会员网(http://www.imcta.cn)免费注册成为赛事信息系统用户,然后通过系统的报名功能报名参加本项赛事。参赛选手也可以直接访问会员赛事信息系统网址http://play.imcta.cn进行注册报名。 2)通过报名点报名 ▲北京报名点:北京中网泰尼斯体育发展中心 地址:北京市崇文区龙潭路甲3号翔龙大厦D13 邮编:100061 报名热线:010-67103773-27 传真:010-80115555-426228 Email:ssl@tennis.org.cn ▲ 深圳报名点1:深圳市群星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市场拓展部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滨海大道与沙嘴路交汇处福田体育公园 邮编:518048 报名热线:0755-23810083; 联系人:王筱婷 传真: 0755-23810083 Email:cocoxiaoting@hotmail.com;stefan2001@sina.com QQ:85486276(王筱婷),13419220(赵俊东) ▲ 深圳报名点2:黄木岗网球中心 地址:深圳市笋岗西路3072号黄木岗网球中心市二医院旁 邮编:518000 报名热线:0755-83222162; 联系人:谈东宇 传真: 0755-83225552 Email:sus_2010@126.com ▲深圳报名点3:景田网球中心 地址:深圳市景田北街与景田西路交汇处 邮编:518000 报名热线:0755-83161639; 联系人:武威 传真: 0755-83160460 Email:sus_2010@126.com ▲深圳报名点4:莲花体育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与景田南四街交汇处 报名热线:0755-22699666; 联系人:徐盛 传真:0755-22699333 Email:sus_2010@126.com 3)现场报名或电话报名应填写统一的报名表。电话报名请于2010年10月25日前将报名表传真、邮寄或Email至组委会。 3、报名费 报名费每队 600元,在2010年10月25日前一次性缴齐,未缴费的俱乐部视为自行退赛;10月25日以后俱乐部退出比赛,概不退费。 俱乐部可通过邮局汇款、银行转账或到报名点缴费。 ▲ 邮局汇款 收款人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沙福强路福田体育公园内综合楼二楼 收款单位:深圳市群星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55-23810086(深圳市群星体育发展有限公司财务部) ▲银行转账 账户名称:深圳市群星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行新秀支行 银行账号:816006910008091001 4、参赛俱乐部名称 参赛俱乐部名称由三部分组成: 1)第一部分代表所在行政区域,如“北京”、“湖北”等; 2)第二部分为俱乐部名称,如“泰尼斯”、“群星”等,同一区域内俱乐部名称不得重复; 3)第三部分可以使用“俱乐部”、“俱乐部队”或“球会”等称谓。 例:一个完整的俱乐部名称可以为“北京泰尼斯俱乐部”或“深圳群星俱乐部某某队”。 5、资格审查和公示 10月21日报名截止后,汇总各队报名名单,由中国网球协会进行参赛选手资格审查。 经资格审查,组委会接受报名的各俱乐部报名名单在中国网球协会会员网(http://www.imcta.cn)公示。 参赛俱乐部可在10月29日抽签仪式前对参赛选手资格提出申诉。 二十二、报到 1、报到时间:裁判长、裁判员、工作人员和各代表队均应于10月29日18:00前报到。 2、报到地点:深圳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各参赛俱乐部报到时,参赛选手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组委会现场采集参赛选手数码照片。 二十三、服装要求 为提高业余网球比赛的水平,参赛选手应穿着符合网球比赛要求的服装上场比赛,不宜穿着其它运动项目服装。除天气原因,不得穿长衣长裤上场比赛。 参赛选手比赛服前胸或后背可印制代表各自俱乐部的文字、图案或商标,总面积不得超过400平方厘米。 参赛选手应佩戴组委会指定标志上场比赛。 二十四、赛事监督、裁判长、裁判员 赛事监督、裁判长由中国网球协会指派,副裁判长和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裁判员应具有一定业务水平,公平、公正,能胜任裁判工作。 二十五、医生 比赛现场安排有经验的医生处理参赛选手的伤病,并提出处理意见。 二十六、参赛费用 各参赛队往返旅差费、食宿费、医疗费等各项参赛费用自理。 二十七、中国网球协会和赛事组委会出于公益目的和赛事本身宣传目的,有权无偿使用参赛选手的集体或个人肖像、影像及姓名等相关权益。 二十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十九、本规程解释权、修改权属中国网球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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