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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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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2013年“水井坊杯”中国大城市业余 |
网球团体赛竞赛规程 一、 赛事名称: 2013年“水井坊杯”中国大城市业余网球团体赛 二、 主办单位: 中国网球协会 三、 承办单位: 成都市网球协会 四、 协办单位: 南昌市网球协会 五、 冠名单位: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六、 运营单位: 北京中网泰尼斯体育发展中心 七、 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3年4月29日至5月1日(时间根据国家五一节日放假规定)在南昌国际体育中心举行。 八、 竞赛组别和升降级: 1、比赛分为金组和红组,其中金组由12支队伍组成。 2、每年金组前10名和红组前两名,获得下年度金组参赛资格,如遇金组资格队下年度弃权,则按照以下顺序递补:红组第三名、金组第十一名、红组第四名、金组第十二名、红组第五名、红组第六名、以此类推。 3、如当年报名队伍数量不足16支,组委会有权调整当年分组办法。 九、 竞赛项目: 比赛为团体赛。 每个团体赛由7场单项比赛组成: 男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单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中高级公务员双打和企业家男子双打。 各单项比赛年龄及资格要求见本规程第九条。 十、 参赛单位: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网球协会。 2、各计划单列市网球协会: 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市网球协会。 3、各省会城市网球协会: 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沈阳、长春、哈尔滨、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南宁、海口、成都、贵阳、昆明、拉萨、西安、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市网球协会。 4、邀请单位: 中直机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部队(中央军委各总部和各大军区)、各行业网球协会;各网球运动开展较好的地级市网球协会;其他特邀参赛单位。 十一、 组队办法: 1、符合条件的参赛单位均可组队参赛。 2、每个参赛队由业余网球运动员12人,教练、领队(均可由运动员兼)各1人组成。 3、每位运动员只能参加1个单项的比赛。 4、参赛单位可自主决定是否选派候补运动员或工作人员。 十二、 运动员资格: 1、参赛运动员必须是业余网球爱好者,国内业余选手资格认定按照中国网球协会《业余选手身份认定规则(2011版)》执行。 2、每代表队最多可报1名符合《业余选手身份认定规则(2011版)》要求的退役专业选手参赛,且只能参加混合双打项目比赛。 3、每代表队最多可报1名常年工作、学习、生活在中国的外籍或港澳台地区选手代表常住城市参加混合双打项目比赛。参赛运动员应为未参加过ITF、ATP、WTA各级别赛事者。选手的身份验证以护照和当地公安机关的合法居留证件或文件为准,不能提供有效居留证件或文件的,不能报名参赛。 4、因参赛运动员资格不符、舞弊参赛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参赛代表队和运动员自行承担。 5、建议参赛选手技术水平:CTA5级(3.5)及以上。 6、各单项比赛参赛运动员资格: 男子单打:20—30岁,即1983年1月1日至1993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男子双打:31—45岁,即1968年1月1日至1982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女子单打:20—30岁,即1983年1月1日至1993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女子双打:31—45岁,即1968年1月1日至1982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混合双打:46—60岁,即1953年1月1日至1967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中高级公务员双打:35—65岁,即1948年1月1日至1978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中高级公务员系指正县(团)级以上的领导干部(以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为准)。该组双打性别不限,两名参赛运动员均应满足中高级公务员资格。中高级公务员双打项目不允许外籍选手报名。考虑到运动员健康和安全,此项目最大允许参赛年龄不超过65岁。 企业家男子双打:35—65岁,即1948年1月1日至1978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企业家系指正、副董事长;正、副总经理或正、副厂长。中直机关和部队的企业家双打,可以邀请所在城市的企业家组成。两名参赛运动员均应满足企业家资格。考虑到运动员健康和安全,此项目最大允许参赛年龄不超过65岁。 7、在参赛选手不足或伤病等特殊情况下,经组委会批准,允许高年龄段运动员参加低年龄段的比赛项目,不允许低年龄段运动员参加高年龄段的比赛项目。 8、参赛选手必须经医疗机构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合参加该项比赛,并亲笔签署自愿参赛责任书。 9、中国网球协会有权对运动员的参赛资格做出最终决定。 十三、 竞赛办法: 1、比赛分两阶段进行,金组第一阶段分4个小组,每组3支队,采用单循环赛制,金组第二阶段采用同名次交叉淘汰赛制,决出全部名次;红组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单循环赛制,第二阶段根据报名队伍数量由组委会决定赛制,决出全部名次。 2、团体赛采用7场4胜制(第一阶段必须打满7场)。单打比赛采用6局决胜制和平局决胜制,双打比赛采用8局决胜制和平局决胜制(如遇气候影响,裁判长有权调整赛制)。 3、比赛出场顺序为:男子单打、女子单打、中高级公务员双打、企业家男子双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3、循环赛决定名次的办法:循环赛按获胜次数多少决定名次;如两队获胜次数相等,按两队相互比赛的胜负决定名次;若三队或三队以上获胜次数相等,则按在同一小组中净胜场数多少决定名次;再相等,则按净胜局数决定名次;仍相等,则按净胜分数决定名次;再相等,由组委会组织抽签决定。在同一轮次判定名次中,还剩两队仍相同,则按其胜负关系决定顺序。 十四、 竞赛规则: 采用中国网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网球竞赛规则》。轮椅网球选手适用国际网联的相关规定。 十五、 报名: 1、报名日期和报名办法: 2013年赛事完全通过网络报名。中国网球协会与成都市网球协会共同负责报名实施工作。 第一次报名, 2013年3月15日前登录中国网球协会会员网 www.imcta.cn 报名,提交代表队信息和领队信息。 第二次报名,2013年4月10日前登录中国网球协会会员网 www.imcta.cn 提交所有参赛队员、候补队员和教练员信息,并选定运动员参赛项目。 报名截止后,报名名单经资格审查后在中国网球协会会员网www.imcta.cn公示。 注:报名操作具体方法请参照中国网球协会会员网帮助中心: http://www.imcta.cn/download/ctamis/help/facehelp.htm 2、参赛运动员和参赛项目的变更: 参赛名单变更需在领队会前提交书面申请,可以调整已经报名参赛人员(含参赛队员和候补队员)的参赛项目。因资格审核已经结束,不再接受新增参赛人员。 3、报名费每队1500元,在赛前一次交齐,一经抽签概不退还。 4、报名联系方式: 中国网球协会: 中国网球协会会员网:www.imcta.cn 会员服务热线: 4008-111-520 010-67103773 成都市网球协会: 地址:成都市体育场路2号西星大厦705室。 邮编:610015 联系人:谭平、罗永薇。 电话:(028)86628507 传真:(028)86749746 邮箱:1183009653@qq.com 十六、 报到: 1、报到时间:裁判长、裁判员及各代表队均于2013年4月28日报到。 2、报到地点:具体地点见赛事补充通知。 3、各代表队报到时,须持该网球协会(或体育主管部门)介绍信,同时交验运动员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当地卫生部门开出的运动员和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证明以及所有参赛队员签署的自愿参赛责任书。中国网球协会将对身份证和护照进行验证,对持假证件参赛者将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 十七、 抽签: 1、按2012年“水井坊杯”中国大城市业余网球团体赛成绩设立种子。种子、非种子、轮空位置的抽签将采取必要的人为控制,种子的分布采用中国网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规定执行。 2、2013年4月28日举行抽签仪式,各参赛队派代表参加。不能参加者,由组委会代抽。 十八、 比赛用球: 1、比赛使用“天龙 CTA-Open”网球。 2、每场比赛使用3只新球。 十九、 服装要求: 为提高业余网球比赛的水平,参赛运动员应穿着符合网球比赛要求的服装上场比赛。原则上不得穿着图案或商标过大的服装或其他运动的服装。除天气原因,不得穿长衣长裤。 二十、 对运动员违反行为准则的处罚: 运动员违反行为准则,给予三级罚分(警告、罚分、罚局)的处罚,并按照中国网球协会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二十一、 申诉: 为维护竞赛编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如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应由代表队领队在赛前领队会上提交书面材料向组委会申诉,申诉方承担举证责任。抽签开始一律不再受理任何运动员资格申诉。 申诉时应交纳申诉费1000元,组委会方可受理申诉进行核查,否则不予受理。申诉成功,申诉费退还;否则申诉费不予退还。 二十二、 奖励: 1、赛事总奖金12万元,奖金分配方案赛前公布。 二十三、 参赛运动员排名积分: 参赛运动员将获得中国业余网球排名积分。积分标准: 参赛积分10分;胜场分:每场10分。 二十四、 开展“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活动。 二十五、 赛事监督、裁判长、裁判员: 赛事监督、裁判长由中国网球协会指派,副裁判长和裁判员由协办单位选派。 裁判员应具有一定业务水平,公平、公正,能胜任裁判工作。 赛事监督和裁判长有权检查参赛运动员的有效证件。 二十六、 医生: 比赛现场安排有经验的医生处理运动员的伤病,并提出处理意见。 二十七、 参赛费用: 各参赛队往返旅差费、食宿费、医疗费等自理。 二十八、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十九、 本规程解释权、修改权属中国网球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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