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杯”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球比赛11月15.19日越通开赛 |
2011-11-20 09:31:12 深圳市越通体育发展有限公司-越通网球俱乐部 出处:越通体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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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 赛 规 程 一、比赛时间、地点 时间:2011年11月15、19日(周六、周日) 地点:深圳市越通网球俱乐部(深圳市罗湖区爱国4006号东湖宾馆院旁100米)。 二、主办单位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三、承办单位 光明管理局 四、竞赛项目 (一)单项赛 参赛资格:原则上为未曾代表原规划局、原国房局及委员会参加过市级或市级以上比赛的人员(人员资格由组委会审定)。 单项赛设以下几个单项: 1、男子单打(普通组)。符合单项比赛资格的处级以下男子队员参加; 2、男子单打(处级组)。符合单项比赛资格的处级或处级以上男子队员参加; 3、女子单打。符合单项比赛资格条件的女子队员参加。 (二)团体赛 参赛资格:全委所有干部职工均可参加。 团体赛每支队伍由两对男双、一对女双组成,根据各部门实力情况,组委会统筹为六支队伍: 1、机关、光明联队 2、直一、直二联队 3、龙岗、坪山联队 4、宝安、滨海联队 5、直属单位联队 6、事业单位、法定机构联队 五、竞赛规则 (一)单打比赛 (1)男、女单打比赛采用第一阶段为分组循环赛,小组前二名参加第二阶段为淘汰赛。 (2)男、女单打的4/1决赛前的比赛均采取一盘决胜,六比六平局抢七分决胜制;每局比赛平分时采用一分决胜(由接发球方选择接发球区域)。2/1及决赛每局平分时采用有占先制(净胜2分为赢)。 (二)团体比赛 1、每个队伍可报6~8名队员(领队和教练队员可兼),要求女子不少于2名,各队在每场比赛前决定本方的三对双打组合(包括二对男子双打,一对女子双打),队员不可兼项,出场次序男双、女双、男双,混双组合可视作男双组合,比赛采取三场两胜制。 2、比赛第一阶段为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为交叉淘汰赛。 3、第一阶段分组循环赛采取一盘决胜,六比六平局抢七分决胜制;每局比赛平分时采用一分决胜(由接发球方选择接发球区域)。 (三)其它规则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网球竞赛规则。 六、总名次及积分制度 为鼓励更多的人员参加网球比赛,特别是初级水平的单项比赛,本次比赛各联队的总名次以各队的总积分为准。积分制度如下: 1、总积分=单打比赛积分+团体比赛积分+参赛积分; 2、参赛积分:凡是参加单打项目的队员,所在单位参赛积分可得0.5分,单位参赛积分计入联队积分; 3、单打比赛积分:前六名分别得:10分、8分、6分、3分、2分、2分; 4、团体比赛积分:前六名积分按照单打比赛对应名次的2倍计算。 七、报名资格及方法(资格核审由组委会负责) 1、参加人员范围为:委系统各分局、各处室、委各事业单位的正式或聘用人员等。 2、各单位须在10月19日17点前将参赛队员名单报送网球比赛项目组织工作组(内网邮箱光明管理局 陈春艳 收); 联系人1:胡启繁,联系电话:23466346、13927429337; 联系人2:陈春艳,联系电话:23466910、13428965127,逾期报名,不予受理。报名时需详细填写参赛队联系人电话、队员姓名、级别及参赛项目。 3、每次比赛时,参赛者都需携带本人工作证原件及身份证以供校验,否则不能参加比赛。如果比赛过程中发现队员不符合资格的,取消继续参赛的资格,已参加的比赛成绩无效。 八、比赛用球 1、比赛使用“Slazenger”铁罐作为比赛用球。 2、每场比赛使用2只新球。 九、奖励 1、男、女单打比赛对获得前六名的选手给予奖励。 2、团体比赛对获得前三名的参赛队伍给予奖励,另外设立低碳环保奖、最佳组织奖、最佳风尚奖各一个。 十、服装要求 为提高网球比赛的水平,参赛选手应穿着符合网球比赛要求的服装上场比赛,不宜穿着其它运动项目服装。 十一、安全保险 各参赛单位必须为参赛队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如发生意外伤害,所有费用由各单位处理。 十二、后勤保障 1、各参赛队员自行解决交通问题,因参赛队员众多,车位有限,为了环保,尽量统一安排班车或拼车前往赛场。 2、比赛当天中午运动员就餐(具体安排待定)。 3、签到处备有简单药品。 4、球会设有更衣室和冲凉房,茶艺室、保健室及多功能厅做为参赛领导和运动员休息室。 十三、其它说明: 1、联合组队所需的服装及相关费用由各参赛队员所在单位承担。 2、如遇天气问题比赛顺延至下一个周末日。 3、比赛迟到15分钟作为弃权;一切与比赛有关事宜,工作组仅通知至各参赛单位联络人,由联络人通知本单位有关参赛人员,由此产生的通知不到位形成弃权等,工作组不负责。 4、比赛规则如有变动,以比赛当天赛场规定为准。
委机关党委、委工会工委、委机关团委 光明管理局网球项目筹备组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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