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第七届运动会网球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及地点 时间:待定 地点:深圳市网球中心 二、参加单位 罗湖区、宝安区、南山区、福田区、龙岗区、盐田区 三、竞赛项目 甲组:男(女子)单打、双打 乙组:男(女子)单打 四、参加办法 (一)每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甲乙组男、女各4名运动员。 (二)年龄规定: 甲组:1994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出生者; 乙组: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三)允许省、市优秀运动队、市体校原双打配对跨单位组队参加。报名时注明对方单位,得分及奖牌各占一半。 (四)运动员报名须按技术水平高低顺序排列,并注明最近比赛最好成绩。 (五)运动员参赛资格按竞赛规程总则有关规定执行,并必须持有“深圳市运动员注册证”。 (六)参赛运动员骨龄超过所报年龄1.3岁以上(不含1.3岁)并超过该组规定的最大年龄者,不得在该组报名参赛。 (七)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人身保险证明和持贴有本人照片的医院健康证明,一旦出现伤害事故,由参赛单位负责。 五、竞赛办法 (一)各项比赛均采用先抽签分组单循环,后单淘汰附加赛制; (二)每场比赛打2盘,每盘6比6时采用平分决胜制.如盘数一比一时采用平分决胜制。 (三)循环赛按获胜次数多少决定名次:如两人获胜次数相等,则按相互比赛得胜负决定名次;如3人或3人以上获胜次数相等,则按其在该组全部循环中得净胜盘数决定名次;再相等,按获胜局数;还相等按获胜分数百分比决定名次。上述办法仍不能排出名次的,则采用抽签办法决定名次 (四)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网球规则。 六、种子安排 (一)单打比赛根据2006年省(市)年度儿童网球竞赛运动员所获得单打名次,排定8名种子,如不足种子数,将由没有种子的代表队的1号运动员补充,补充种子数超出时,则由抽签决定; (二)双打比赛根据2006年省(市)年度儿童网球竞赛运动员所获得双打名次,排定4名种子,A、先按2人都有双打排名之和计算,B、再按1人有双打排名和1人有单打排名之和计算,C、后按2人只有单打排名之和计算, (三)抽签办法:根据报名情况,由裁判长拟定抽签方案; 七、报名和报到 (一)各参赛单位必须于赛前30天将报名表一式二份加盖本单位公章、医务部门章(连同报名表电子文档)送深圳市体育局竞体处。一经报名不得更改,愈期报名,不得参赛。 (二)报到:各参赛选手于比赛前60分钟到市网球中心比赛场地报到。 (三)大会不统一安排食宿。 八、录取名次与计分方法 录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如每项报名人数不足8人(队)(含8人(队)),则减一录取。 九、抽签 根据报名情况,由裁判长拟定抽签方案; 十、仲裁委员及裁判员 仲裁委员及裁判员由大会组委会竞赛部统一选派。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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